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文秘、资料、档案、保密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市人大代表及驻市全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及驻市全国、省政协委员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等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处:负责编制全市法院装备现代化建设规划;全市法院专项经费和物资装备的分配、管理、监督;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管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拟定并组织实施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指导与监督全市法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 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 负责中院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国政审、退休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组织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全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全市法院法官等级评定的管理工作;协助区、县级市党委考察协管干部,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警衔评定工作;院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全市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在职进修培训;全市法院系统争先创优,评优表彰奖励工作;全市法院系统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立案庭:负责中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分案、排期,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的缓交审批手续;负责诉前保全工作;收转各类诉讼材料,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审理管辖权异议案件及对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及其他程序性案件;案件立案前调解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工作。 信访庭: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对信访事项转办分流督查督办,抗诉案件的审查,对申诉和申请再审受理复查、决定是否提起再审,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调卷移送;负责涉诉信访老户化解协调、重大敏感时期的信访值班、劝返、稳控;指导基层人民法院信访、复查工作。 刑事审判庭:依法审判第一、第二审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有关大要案件的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婚姻和家庭、人身权利、不动产相邻关系和房地产等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商事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三庭:依法审判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和第一、二审涉外案件;依法审判部分二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民事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民事审判第四庭: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审判第一、二审保险及公司诉讼类案件;依法审判二审民间借贷类民事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本院国家赔偿的确认工作,办理下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工作的请示;办理司法赔偿案件;依法审判二审劳动争议类民事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 审判监督庭:依法审判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刑事、民事(知识产权除外)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审判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依法审判二审财产损害赔偿类民事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 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负责办理两级法院执行协调案件、执行请示案件、交叉、提级执行指定案件、执行申诉信访案件、执行督办案件;执行异议审查、执行复议审查、执行主体变更审查、执行主体追加审查、涉及仲裁的财产保全申请审查、被执行人对国内仲裁裁决提出不予执行抗辩审查、对具有强制效力公证债权文书提出的不予执行申请审查、对基层人民法院在执行期间作出的拘留、罚款等处罚的复议等案件审查工作;负责执行中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中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技术室:负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司法技术工作咨询;死刑执行工作配合;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质量管理、案件绩效管理、案件流程管理;审委会事务管理,协助审委会开展审判工作、审判管理、监督、调研和指导,协调落实审判委员会决定,协助审委会完善工作机制;案例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研究室:负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下级法院的调研工作;组织全市法院学术研讨活动;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编写综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司法统计与分析等工作。 纪检监察处:负责和指导全市法院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制定和完善全市法院廉政制度,检查全市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受理对全市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全市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受理全市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察纠纷全市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损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司法公信的不正之风;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机关党委:负责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党员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办理机关党员违纪处理的有关工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中院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法警支队: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维护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机关秩序及辖区的安全保卫;调动、指挥基层人民法院法警共同执行任务;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信息通讯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法院信息化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规章制度;中级人民法院局域网和全市法院系统广域网的建设、运行、管理、保密与数据安全工作;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行政办公等业务软件的开发应用与业务培训工作;对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考核、监督、指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