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铉坚持上奏的法律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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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05日 | ||
贾铉坚持上奏的法律启示 朱会良 据《金史·贾铉传》记载,贾铉在金朝任左谏议大夫兼工部侍郎时,地方州县官员为所欲为,百姓稍有不满,即被杖决,所用的刑杖长短粗细也不按照法律规定制作。更有甚者,竟将铁刃当刑杖,很多人因此被杖死,造成大量冤假错案。 面对如此情况,贾铉上奏朝廷说:“亲民之官,任情立威,所用决杖,分径长短不如法式,甚者以铁刃置于杖端,因而致死。间者阴阳愆戾,和气不通,未必不由此也。愿下州郡申明旧章,检量封记,按察官其检察不如法者,具以名闻。内庭敕断,亦依已定程式。”他请求皇帝下诏命令各州郡申明法律旧章,检查、测量刑杖并做记录,对那些不按法律规定办事的人,全都把他们的名字登记上来。朝廷内的裁断,也要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其建议最终被皇帝采纳,因而,避免了以后错案的发生。 泰和三年,贾铉由刑部尚书升任参知政事。这期间,亳州一个叫孙士明的医师用黄纸写下“敕赐神针先生”等十二个字,并且在纸的落款处用大红色的篆文摹写了皇印中“青龙”二字,用来欺骗迷惑百姓。官吏将他逮捕审问,但正遇上大赦,大理寺建议定应当依照伪造御宝罪的罪名来判处,即使遇到大赦也不应该赦免。大理寺上奏之后被金章宗批准。而贾铉上奏说:“天子有八种御宝,上面的文字各不相同,如果伪造,不限于使用泥及黄蜡。现在孙士明用笔描成‘青龙’二字,既然不是八宝文,却以伪造御宝定罪,不符合法律本意。”金章宗认为贾铉分析得有理,于是赦免了孙士明。 第二天,金章宗对大臣们说:“已经定下来的事情,贾铉仍然坚持上奏,忠勇可嘉,很是值得赞赏,各位大臣也应该像他这样啊。” 贾铉一直本着这样认真负责的态度判定案件、纠正错案的。冤假错案,顾名思义,是对无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而错误地定罪的案件,以及对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冤假错案的出现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切实防范、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首先要根除“有罪推定”等错误司法观念,应坚持科学司法理念,尊重司法规律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其次,要将诉讼制度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完善证据制度和审判程序,健全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法律制度,完善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夯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程序防线。再次,要严格强化司法人员的主体问责机制。“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加强问责,才能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才能确保每个案件得到公正审理,才会强化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只有最大限度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才能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坚持原则、依法办案,才能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才会强化公众对法治的信仰,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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